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滁州保安考勤的处理方法
发布时间:2022-08-15 点击量:7
1.通常情况下迟到、早退十分钟内给予警告处分,超过三十分钟以上算旷工半天,旷工一天扣三天;
2.滁州保安公司请事假一天必须由驻点保安队长批准;请假一天以上需上报办公室批准。请假必须由本人以书面形式提出,不准别人代请或通过电话请假;
3.病假必须有三甲级以上医院的医生开具的证明,方可病休;
4.滁州保安不请假,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,旷工三天以上者,按自离处理;
5.工作时间严禁会客、做私事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,发现一次扣50元,造成工作失误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;
6.按时交接班,交接班时要详细填写值班笔记,主管每天须详细检查记录情况,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;
7.严格遵守保密制度,不许对外泄露工地内幕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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